第十八章 妹妹
安溪县往北,三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小城,叫清江。秦墨和沈牧之是第二天上午出发的。
沈牧之开车。他的沃尔沃在高速公路上跑得很稳,速度不快不慢,始终压著限速。秦墨坐在副驾驶座上,手里拿著一杯在服务区买的咖啡,咖啡已经凉了,他没有喝。
“你昨晚睡了多久?”沈牧之问。
“三四个小时。”
“你也该休息了。”
“办完这件事再说。”
沈牧之没有再说。他专注地看著前方的路,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击著,节奏不规则。秦墨注意到他的右手无名指上有一圈浅色的痕跡——那里原本戴著一枚戒指,现在摘掉了。
“你把戒指摘了?”
沈牧之看了一眼自己的手。“上个月摘的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没必要戴著了。”
秦墨没有追问。他认识沈牧之的前女友,一个做智慧財產权律师的女人,聪明、干练、说话像打机关枪。他们在一起三年,分手的时候很安静——没有爭吵,没有摔门,只是有一天沈牧之说“我们不適合”,她就搬走了。
“方悦知道方诚的事吗?”秦墨换了个话题。
“不知道。”沈牧之的声音变得低了一些,“方诚用了三个身份活了十年,他没有告诉任何人。包括他的妹妹。”
“她以为他死了?”
“对。2014年,方诚『死』了之后,警方通知了家属。方悦去认的尸体——但那具尸体不是方诚,是恆远地產找来的替身。毁容了,没有牙齿,没有指纹,只能通过dna比对。但dna比对的结果是偽造的。”
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咖啡杯。“方悦认了一个陌生人的尸体,以为那是她哥哥。”
“对。她在那具尸体前哭了很久。方诚躲在太平间外面的走廊里,隔著一条缝看著。”
车里的空气变得很重。秦墨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,冷风灌进来,吹散了咖啡的苦味。
“方诚告诉你的?”他问。
“他有一次喝醉了说的。那是他唯一一次喝醉。”沈牧之停顿了一下,“他说那是他这辈子做的最难的事。比杀人还难。”
清江比安溪大一些,是一个地级市,有高楼,有商场,有宽阔的主干道。方悦住在这个城市的东边,一个叫“清江花园”的小区里。小区是五年前建的,环境不错,楼下有花园和健身器材。
秦墨把车停在小区外面的路边。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,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——里面装著方诚的照片和那封他死之前写的信。
“你进去吧。”秦墨说,“我在车里等你。”
沈牧之看著他。“你不是说一起来的吗?”
“我在外面等。这是你的事。你跟方诚认识了八年,你跟他的关係比我近。你应该一个人去。”
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,点了点头。他推开车门,下了车,走了几步,又转回来。
“秦墨。”
“嗯?”
“如果我在里面待得太久,你进来找我。”
“好。”
沈牧之转身走进了小区。
秦墨坐在车里,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楼门里。他点了一根烟,把车窗摇下来,让烟雾散出去。小区里很安静,偶尔有老人拎著菜篮子走过,有孩子在健身器材上玩耍。阳光照在楼体的外墙上,浅黄色的瓷砖反射著柔和的光。
他看了看手錶。下午两点十分。
方悦住在三栋五楼。沈牧之站在门口,手里拿著信封,犹豫了大约十秒,然后按了门铃。
门开了。一个女人站在门后面,三十出头,长发扎成一个马尾,穿著一件白色的衬衫和深蓝色的牛仔裤。她的眼睛跟方诚很像——细长的,眼角微微上挑,看人的时候有一种认真的、专注的神情。
“你好,找谁?”她的声音很温和,像小学老师的那种温和——耐心的、不急不躁的。
“方悦?”
“我是。”
沈牧之从信封里掏出方诚的照片,递给她。“我叫沈牧之。我是方诚的朋友。”
方悦的笑容消失了。她接过照片,低头看了一眼,然后抬起头,看著沈牧之。她的嘴唇在发抖。
“我哥已经死了。”她的声音很轻,轻得像是在说一个她练习了很多次的句子,“十年前就死了。”
“他没有死。”沈牧之说,“他用另一个名字活了十年。他一直在本市。他是我事务所的合伙人。”
方悦站在门口,一动不动。她的手在发抖,照片在她手里发出细微的沙沙声。
“我能进去说吗?”沈牧之问。
方悦往后退了一步,让开了门。
客厅不大,收拾得很整洁。书架上摆满了书,大多是教育类的。茶几上放著一摞作业本,红笔搁在上面,笔帽没有盖。墙上掛著几幅孩子的画,色彩鲜艷,线条稚拙。
“坐吧。”方悦坐在沙发上,把作业本收拾到一边,“你说他一直在本市?”
“对。他用『方诚』这个名字,在本市做了八年律师。他的事务所跟我的事务所在同一层楼。我们合作了八年。”
方悦低下头,看著手里的照片。照片里的方诚穿著一件深蓝色的polo衫,站在事务所的会议室里,手里拿著一份文件,表情专注。那是沈牧之偷拍的,方诚不知道。
“他为什么不来找我?”方悦的声音开始发抖。
“因为他不能。2014年,他发现了恆远地產的秘密——城南工地下面埋著有毒的废料。恆远地產的人要杀他。他偽造了自己的死亡,用另一个身份活了下来。如果他来找你,他的身份就会暴露。恆远地產的人会找到他,也会找到你。”
方悦抬起头,眼眶红了。“所以他在太平间外面看著我哭,然后走了?”
沈牧之沉默了。
“你知道这件事?”方悦的声音变得尖锐,“你知道他在太平间外面看著我哭?”
“他告诉我的。他说那是他这辈子做的最难的事。”
方悦的眼泪终於掉了下来。她没有哭出声,只是眼泪一滴一滴地往下掉,滴在照片上,滴在她的牛仔裤上。她用手背擦了擦脸,但眼泪止不住。
“他为什么不相信我能保守秘密?他为什么不相信我?”
“他不是不相信你。”沈牧之的声音很低,“他是怕你也被卷进来。恆远地產的人会查他的所有关係——家人、朋友、同学。如果他来找你,你就会成为目標。他不想让你受伤。”
“所以他自己一个人扛了十年。”
“对。”
方悦低下头,看著照片。她的手指轻轻抚过照片里方诚的脸,动作很轻,像是怕弄疼他。
“他现在在哪里?”她问。
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。“他死了。三个星期前。”
方悦的手停住了。
“他在自己胸口刻上了『王车易位』的標记,服下了氰化物,坐在中心广场的纪念碑下面,等著被人发现。他用自己的死,把这个案子重新翻了出来。”
方悦坐在沙发上,一动不动。她的眼睛看著照片,但目光是空的。
“他为什么要这样做?”她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。
“因为他只有几个月的命了。肝癌,晚期。他选择用自己的死,来换这个案子的真相。”
方悦把照片放在茶几上,站起来,走到窗前。她背对著沈牧之,肩膀在微微颤抖。
“他有没有留下什么话?”她的声音闷闷的。
沈牧之从信封里掏出那封信——方诚死之前写的,放在储物柜里的那封。他站起来,走到方悦身边,把信递给她。
“他写的。给你们的。”
方悦接过信,展开。信不长,只有一页纸。她看完之后,把信折好,攥在手心里。
“他说什么?”沈牧之问。
方悦没有回答。她站在那里,看著窗外的天空。天灰濛濛的,云层很低,远处的楼群在雾气中若隱若现。
“他说对不起。”方悦的声音很轻,“他说他知道对不起没有用,但他还是要说。”
沈牧之没有说话。
“他还说——”方悦的声音开始发抖,“他说他在太平间外面看著我哭的时候,他想衝进来抱住我,告诉我还活著。但他没有。他说那是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。”
沈牧之站在那里,不知道该说什么。他是律师,他擅长用语言来解决问题,但在这个房间里,在这个失去了哥哥两次的女人面前,所有的语言都是苍白的。
“方悦,你哥哥做了很多错事。他偽造了身份,他杀了人,他用了十年的时间来復仇。但他做的每一件事,都是为了把真相挖出来。”
方悦转过身,看著沈牧之。她的眼泪已经干了,眼眶红红的,但眼睛很亮。
“我知道。”她说,“他从小就这样。认准了一件事,就一定要做到底。小时候家里穷,他为了供我读书,自己去工地搬砖。搬了一个暑假,挣了三千块钱,给我交了学费。他的手磨出了血泡,他跟我说是打球磨的。”
她低下头,看著手里的信。
“他就是这种人。什么都不说,什么都自己扛。”
沈牧之站在那里,看著方悦。他想起方诚在事务所里的样子——温和的、永远不急不躁的、说话之前会先想一想的那个人。他想起方诚在加班的时候会泡一杯茶,站在窗前看著城市的夜景,一句话都不说。他想起方诚在收到体检报告的那天,把报告锁进了抽屉里,然后继续工作,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。
他以为他了解方诚。八年了,他以为他了解这个人。
但他不知道方诚在太平间外面看著妹妹哭。他不知道方诚在体检报告上看到的“肝癌”两个字。他不知道方诚在决定自杀的那一刻,心里在想什么。
“方悦,你哥哥留下了一样东西。”沈牧之从信封里掏出一张照片——方诚和方悦的合影,就是储物柜里的那张,“他在照片背面写了字。”
方悦接过照片,翻到背面。那行字——“方悦,我的妹妹。如果有一天她来找我,告诉她真相。”
方悦看著那行字,看了很久。
“他还说了一句话。”沈牧之说。
“什么话?”
“他说——『真相不是终点,是起点』。”
方悦把照片和信一起放在茶几上,坐在沙发上。她拿起那摞作业本,把红笔的笔帽盖好,放在一边。动作很慢,很仔细,像是在做一个仪式。
“沈律师,谢谢你告诉我这些。”
“我应该早点来的。”
“你也有你的难处。”方悦看著他,“你跟我哥合作了八年,你也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。他连你都不告诉,说明他真的不想让任何人知道。”
沈牧之点了点头。
方悦站起来,走到门口,打开了门。“沈律师,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。”
沈牧之走到门口,停了一下。“方悦,如果你需要帮助——任何帮助——可以联繫我。”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,放在鞋柜上。
方悦看著那张名片,点了点头。
沈牧之走出门,下了楼。他走出小区的时候,秦墨正靠在车门上抽菸。看到他出来,秦墨把菸头按灭了。
“怎么样?”
沈牧之站在他旁边,没有立刻回答。他掏出一根烟——他不常抽菸,但口袋里总是装著一包,以备不时之需。他点燃了,吸了一口,呛了一下。
“她哭了。”沈牧之说。
秦墨没有说话。
“她说方诚从小就这样——什么都不说,什么都自己扛。”沈牧之把烟夹在手指间,看著烟雾在空气中散开,“我跟他合作了八年。我以为我了解他。但我不知道他在太平间外面看著妹妹哭。我不知道他得了肝癌。我不知道他决定自杀的时候在想什么。”
“没有人能完全了解另一个人。”秦墨说。
“你是说我不需要自责?”
“我是说——方诚选择不告诉你,是他的决定。你尊重了他的决定。这不等於你不够朋友。”
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。他把烟抽完,按灭在垃圾桶里。
“走吧。”他说,“回去了。”
两个人上了车。沈牧之发动了引擎,车子驶出了清江市区,上了高速公路。天色渐渐暗下来,远处的山变成了一团一团的黑色剪影。
秦墨坐在副驾驶座上,看著窗外的风景。高速公路两侧的田野在暮色中显得格外辽阔,偶尔有一棵树孤零零地站在田埂上,像一个守望的人。
“沈牧之。”
“嗯。”
“方诚在信里还说了什么?”
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。“他说对不起。他说他知道对不起没有用,但他还是要说。”
秦墨没有说话。
“他还说——他在太平间外面看著方悦哭的时候,他想衝进去。但他没有。他说那是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。”
车里的空气变得很重。秦墨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,冷风灌进来,吹散了沉默。
“秦墨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觉得方悦会原谅他吗?”
秦墨想了想。“不知道。但我觉得——她会理解的。原谅和理解决定是两件事。”
沈牧之没有再说话。他专注地看著前方的路,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击著。这一次,秦墨听出来了——那是一个节奏,一个固定的、重复的节奏。不是隨意敲的,是一首曲子的节拍。
“你在敲什么?”秦墨问。
沈牧之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。“不知道。习惯了。”
秦墨没有再问。他靠在椅背上,闭上了眼睛。车窗外,暮色越来越浓,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,在黑暗中画出一条长长的光带。
他们回到本市的时候,已经是晚上八点了。沈牧之把车停在秦墨家楼下,熄了火。
“明天有什么安排?”沈牧之问。
秦墨想了想。“等。”
“等什么?”
“等组织上的处理结果。等周海东的审判。等环保部门的检测报告。等恆远新城居民的安置方案。”他推开车门,下了车,转过身,“有很多事要等。”
沈牧之点了点头。“那我等你。”
秦墨看著他。“等我什么?”
“等你需要帮忙的时候。”
秦墨的嘴角动了一下——不是笑,是一种肌肉的放鬆。“好。”
他关上车门,转身走向楼门。走了几步,他停下来,没有回头。
“沈牧之。”
“嗯。”
“方悦那边,如果你需要去,我陪你。”
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。“好。”
秦墨走进了楼门。楼道的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,又在他身后一盏一盏地灭掉。
沈牧之坐在车里,看著那扇关上的门。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照片——方诚和方悦的合影。他看著照片里方诚的脸,看了很久。然后把照片放回信封里,放在副驾驶座上,跟那本翻烂的《刑法》和半瓶速溶咖啡放在一起。
他发动了车子,驶出了小区。
城市的灯光在车窗外流淌,像一条橙黄色的河。沈牧之开著车,在夜色中穿行。他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,看了一眼纪念碑。纪念碑在灯光下白得刺眼,底座下面的台阶空无一人。
方诚曾经坐在那里,面朝东方,等著太阳升起来。
沈牧之收回目光,继续开车。车子匯入了车流,消失在夜色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