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37章 轮到上场了

      由於时间关係,法官在搞定前面几个人之后,便宣布休庭一个小时,供大家解决一下午饭,以及个人生理需求。
    人是铁、饭是钢。
    总不能挨饿开庭吧!
    金胜则是被慕容风,还有其他几个刚认识的年轻律师,拉著一起去了不远处的『江西小炒』。
    这可是在整个长三角地区,和兰州国际,沙县连锁,並称为餐饮界三大巨头的存在啊!
    速度快、有锅气、价格实惠、味道不差......
    最主要一点,既能下饭、又能下酒。
    “金律师,你那个当事人杜勇军,是排在最后面吧!”
    “那你可有的等了。”
    “中间有几个被告人属於骨干成员,除了d品犯罪之外,还涉及了非法拘禁、故意伤害、容留他人吸d、洗钱......”
    “数罪併罚,s刑绝对跑不了。”
    “不用想,这肯定要搏一把的。”
    “对对对....今天坐我旁边的,就是赵瀚林律师。”
    “他可是大拿级別的刑事律师,在圈子里都能排上號的存在。”
    “能把他从京都那边请过来,律师费起码得30万往上。”
    “尤其是27个被告人集体开庭的案子,按照需要花费的时间、精力来算,费用加倍都不奇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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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除了他之外,我还看到了尤勇、白锦舟。”
    “这两位的实力、名气,同样不容小覷。”
    “所在律所虽然不是顶级序列,但对於刑事这块的专业度,一点都不差。”
    “对了,金律师.....你这次准备往什么方向打?”
    “罪轻还是减轻?”
    聊了一会儿后,李毅峰將话题拋了过来。
    在场的几人中,就属金胜名气最大、混的最好。
    要不是年纪太轻,资歷不足,名片上早就『加上』各种头衔了。
    什么某某协会理事、某某高校客座教授......之类的
    其实在每个圈子里,都存在高低不同的层次。
    只有当你展露出『价值』的时候,別人才会主动上来结交。
    这是自然规律。
    不用介怀。
    金胜扫视了一圈,笑著应道:“按照委託人的要求,以及对卷宗的评估,我会往无罪方向走。”
    “哦.....”
    这话一出,倒是让几人有点惊讶了。
    慕容风接话道:“金律师,你能不能简单说一说这个辩护思路啊!”
    其他人瞬间来了精神。
    整个案子的卷宗,他们可都看过了。
    几乎每个被告都是当场抓获,板上钉钉。
    连大佬们都只是把『战略目標』放在了保命上,而金胜却准备玩一把无罪辩护.....
    好奇程度直接拉满。
    “我当事人只是个跑腿送货的小嘍囉而已,既不懂法、文化水平又低,拿的还是基於平均水平的月工资。”
    “最重要的是.....他在拿、送的过程中,完全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。”
    “这个怎么认?”
    “再说了,如果一旦被定罪,根据现场搜出来的量,他起码得在里面待10年以上。”
    “搏一搏、单车变摩托嘛!”
    面对刚认识的同行,金胜可不会傻到实话实说。
    一个人要是连『秘密』都藏不住,那他这辈子也不会有什么大出息。
    眾人闻言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。
    都是专业人士,从这简短几句话中就能窥一斑而知全豹,辩护空间確实不小。
    冲一把『无罪』,完全没毛病。
    .........
    下午一点半,庭审继续。
    金胜依旧充当『看客』,顺便吸收一下几位大佬的庭审经验。
    律师这个行业,可谓是活到老、学到老。
    平时放鬆之余,也需要研究些专业论文、刊物,或者知名教授的公开课视频....等等。
    有些思路其实很值得借鑑。
    说不定哪天就能用上。
    很多人会问.....一个刑事案件,如果事实清楚、证据確凿,那么律师在其中能起到什么作用呢?
    就比如目前开庭的这个。
    蜀黍们在现场抓的人、搜出了d品、口供中也已经承认,外加其他同伙指认、事实匹配无误......
    都没有爭议了,还去找律师干嘛?
    钱多烧的啊!
    乾脆申请一下法援、来个坦白从宽、认罪认罚、祈祷能保住一命。
    但金胜告诉你,这个理解是有误的。
    律师的核心价值,就是帮助普通人去判断.....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事实清楚、证据確凿?
    很多时候,当事人自己或者家属,都会觉得確实有做过,蜀黍指控的没毛病。
    可当律师一介入,往往会发现很多问题。
    比如:关於『罪名』的界定、法律適用是否存在爭议、博弈空间大小......
    举个最简单的例子。
    我在厂里偷了一些电缆,当天便拿去卖了1万多块钱,最后被蜀黍查到、抓走,说你偷窃了价值2万多的东西,要坐牢。
    站在本身角度,自己做过,又被查到了,证据確凿,事实清楚,那肯定得认啊!
    心里想的....就是赔点钱,看看能不能寻求厂里谅解,希望能少判一点。
    这个没毛病吧!
    但对於专业律师来说.....你就算真的偷了东西,那也很有可能是无罪哦!
    是不是很反常识、反认知。
    不用奇怪,这里就涉及到了『罪名』界定,以及法律適用是否恰当的知识。
    要想明確犯了什么罪,得先搞清楚一点......
    我到底是利用了工作上的,还是职务上的便利.....才把东西给拿到手的。
    这里面可是很微妙的。
    如果我是个仓库保管员,在职务上有这个权利,那么把东西拿回去,就涉及到了『职务侵占』。
    根据法律规定,构成这个罪名最低金额是『3万块』,那么不管我卖了1万多,还是电缆本身价值2万多,都不构成犯罪。
    假如我只是个『保安』,在巡查期间看到厂里摆放著电缆,然后贪心作祟,把这个东西偷偷拿走......
    这时候,就可以定性为『盗窃』。
    公司一般有財產损失,首先都是以盗窃的名义来进行控告的。
    因为立案標准更低。
    这两个罪名在量刑上的差距同样很大。
    盗窃罪,50万就得判处10年以上。
    职务侵占,100万才3年起步。
    而在有的时候,两者还有交叉。
    老板既要我管这个,又要我管那个,那么到底是盗窃,还是职务侵占呢?
    这里就有了辩论点和爭议。
    也就是所谓的『辩护空间大小』。
    罪名不同,律师打的方式、策略,当然也不一样。
    確认职务侵占的情况下,打金额就是重点。
    比方说.....公司的损失里包含了『珠宝、玉石、古董、名表』之类的。
    一碰到就是几百万、几千万。
    但这种『高价值、实体类』的东西,要想真正成为涉案金额,首先有个前提.....那就是要做『真偽鑑定』。
    否则谁知道是真的,还是假的。
    这年头,最喜欢买假货的就是那些老板。
    装b、充场面懂不懂。
    接著蜀黍去查。
    东西在不在你手上?
    好....丟失了,找不到。
    意思就是连真偽都无法確认嘍!
    那你告诉我,怎么锁定价格?
    然后说,还有一万块现金能看到....行,那涉案金额就定一万块。
    至於其它的.....证据不足啊!
    金胜以前还处理过一个相对较大的职务侵占案件。
    委託人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採购专员,每个月负责採购200吨原材料。
    几年后....审计人员从生產排期、以及成品数量上计算,查出来每个月基本都会少15吨以上。
    但很可惜,这种东西是无法鑑定的,很难认定具体金额。
    最后只能看委託人自己承认的『標准』来定性了。
    没办法,查不清楚啊!
    所以说....这里面的空间非常大。
    除去这些之外,还有一种时间周期特別长的。
    因为当被发现那会儿,就已经很晚了。
    你根本不知道,他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搞钱的。
    当事人完全可以辩解啊.....我请那个客户吃饭、瀟洒、送礼,一共花了多少多少。
    这些可都是经过老板签字报销的喔!!
    或者说本来手里就有备用金。
    这里花花、那边用用.....不少情景中,老板自己都在。
    好几年下来,怎么算得清。
    所以说.....很多职务侵占的案子,数额是很难准確认定的。
    只要当事人自己脑子清醒,大多数都没什么大事。
    甚至去找公司商谈『谅解』,也基本上能成功。
    开玩笑,一个从底层摸爬滚打升上来的人,难道会不清楚公司里有什么猫腻吗?
    金胜可以大胆的说......国內真正乾净的公司,5%的比例都不一定有。
    .........
    时间一晃便是3天。
    金胜每天都跟上班一样,一起床就去法院报导,晚上起码到8点多回家。
    接著便是处理律所的工作到半夜12点才睡觉,规律的一塌糊涂。
    那几个媒体也天天都在。
    白天拍摄,当晚剪辑切片放上网。
    归根结底.....国內对於这种一次性27个被告人集体开庭审理的案例,完全是凤毛麟角。
    再源於前段时间打掉『赵家』这只老虎的影响,魔都的司法部门要趁此机会弄个典型出来,树立起『好的』形象,让上头改观。
    都是政绩啊!
    反正金胜每天都能从短视频上看到相关信息。
    隨著网友的討论,加上『有心人』的推波助澜,热度越来越高了。
    至於平台会不会配合......
    开玩笑,一个电话的事情。
    金钱或许能影响一些东西,但绝对无法媲美权力。
    记不记得马老师在三个阶段,说过三句话。
    “银行不改变,我们就去改变银行。”
    “改变別人的事情少做。”
    “都难、都难、现在都难.....”
    你以为是因为什么?
    被收拾怕了知道不!
    不然怎么会突然放弃大部分事业跑去国外待了这么久,偶尔才会低调的露个面。
    说真的,要不是名头实在太大,牵扯很深,早就查无此人了。
    至於朱明宇.....自从开局『嘲讽』过后,便没有再来自討没趣。
    每次碰到,也都是安安静静的站著,或者刻意离得远些。
    完全当成了陌生人。
    不过金胜得到消息.....他和陆志铭、丁驍、秦彦几人联繫的愈发频繁了。
    但这一切,全都在苏青红的掌控中。
    1月10號,星期五。
    下午2点半。
    前面18个认罪认罚的搞完,7个人的第一轮质证完成,终於轮到了章凯风。
    “好,下面请法警將柳竣、蔡中翰带出法庭。”
    “將章凯风、杜勇军带入法庭。”
    隨著主审法官的指令下达,金胜顿时精神一振。
    坐在第三排的朱明宇,还非常隱晦的用眼角余光扫了自己一眼。
    看样子,他也很期待这一刻的到来啊!
    很快,两人坐到了专用位置上。
    主审法官简单『验明正身』后,便指示公诉人可以开始了。
    苏青红开口道:“被告人章凯风,你是否自愿认罪认罚?”
    “是的.....”
    “那对於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,有无异议?”
    “没有.....”
    章凯风回答的很乾脆。
    对於这一点,苏青红同样很清楚。
    “好....法官阁下,我这边没有问题了。”
    主审法官看向律师席位。
    “辩护律师,你这边还有什么需要问的吗?”
    “有的....”
    朱明宇迫不及待的应了一声。
    “章凯风,你在加入这个团伙前,最先跟谁接触的?”
    “熊彪。”
    “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?”
    “22年11月份吧!”
    “怎么认识的?”
    “我在泉州一家ktv当保安,熊彪经常会过来玩,出手很大方,就这么认识了。”
    “你当时知道他是d贩吗?”
    “不知道。”
    “那你后来是怎么加入的,能详细说说吗?”
    章凯风都不带犹豫的回道:“好的....”
    “那天正好是元旦,熊彪过来ktv玩,可在中间的送花环节,因为相好的公主....就和別人槓上了。”
    “由於老板的关係,对方当场没有发作,就喊了人在外头堵。”
    “........”